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惩防体系建设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惩防体系建设 [ 作者:徐庆明 来源:定南县委党校 -3-20 编辑:黄圣海 ] ....................................................................请您选择页面字体大小 【大 中 小】【关闭窗口】以“以人为本”为核心内容的科学进展观的提出,为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特别是“以人为本”的理念为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反腐倡廉,就其本质意义来看,一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进展好最广阔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要关怀人、爱护人、教育人、挽救人。而本文将结合惩防体系的建设从另外一个视角来认识和讨论“以人为本”这个问题,旨在抛砖引玉。笔者认为,惩防体系的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也就是说,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时,重点要在权力配置、制度设计及监督等几个方面把掌握了公权力的人(简称“人”)作为防范重点(简称“本”),使这些“人”想腐败却不能腐败、也不敢腐败,从而确保她们手中的“公权力”能真正为民谋利。(一)在权力的配置上要以“人”为“本”在权力配置上的以“人”为“本”,就是要防止公权力向少数“人”过分集中,防止因“绝正确权力”导致的“绝对腐认真分析已经查处的各类腐败案件,我们会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腐败分子都是掌握了较多的公权力的人,而且主要是某个地方或部门、单位的领导。因此,惩防体系的建设,就一定要从这一源头上进行隔阻,在权力的分配时尽可能防止向少数人过分集中。严峻的现实已表明,这一点十分必要。近些年许多的腐败大案要案,都是发生在那些权力过分集中的地方或部门、单位的“一把手”的身上。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这些人得益于现行的权力分配制度,使她们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有着说一不二的权力,再加上制度上的漏洞、监督上的乏力、腐败成本偏低等多种因素,使得那些没有改造好人生观、世界观的“人”自觉不自觉地走向了腐败的深渊。试想,假如没有给予她们如此绝正确权力,或者在权力的行使过程中有有力的监督或制约,她们就是想腐败也恐怕无能为力了,至少不会像当初那样轻松。在这方面,国外有些做法也很有借鉴意义。如日本,规定:企业最高领导人不得参加招标。她们建立了一套严密的防止和制约商业贿赂的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实施严格的招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