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法律规范我院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调动我院广阔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进展,为社会造就更多的的优秀人才,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奖学金评定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我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如下:一、 奖学金等级: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进步奖学金
二、 评定条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2
勤奋学期,学习成绩优良;3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科创文艺等集体活动,德、智、体、美全面进展;4
本学期学分绩点不得低于 2
三、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1
综合成绩=学期课程学分绩点+科技活动学习类竞赛加分+其它竞赛及社会活动加分+学生干部工作加分+文明宿舍加分+英语和计算机考核加分-减分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1) 本学期内受“通报批判”的学生;本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的违纪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
(2) 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
(3) 本学期内有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及格的学生
(4) 本学期(不含第七学期)所修必修和限选课程学分总数原则上不低于 15 个学分
学期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参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之第三条的计算方法
在具体计算综合奖学金评定所需学分绩点时,大类主干课(见附件)系数为 1
2 ,其它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系数为 1
0 ,其它限选课系数 为 0
8 ,重修课、第二专业课及任选课不计入学分绩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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