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济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搞好我市施工现场质量、 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 提高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法律规范和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的意见》( 鲁建管发〔 〕7 号) ,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施工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施工现场是直接反映企业管理水平的窗口, 是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赖以形成的场所, 抓好施工现场的质量、 安全和技术管理, 提高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是从根本上提高工程质量、 确保安全生产、 制造经济效益的关键
第四条 要严格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 依法强化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 坚持实施样板墙、 样板间、 样板单元引路, 加强工序质量控制, 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意识, 实施”精品工程”战略, 创立过程精品, 推动企业树立用户满意是质量最高标准的质量观, 不断满足用户需求, 提高用户满意程度
第五条 要严格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 依法强化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重点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仔细总结开展创立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活动的经验, 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 改进作业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推动施工现场安全达标; 一级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2 万 m2以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应逐步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
第六条 仔细做好技术创新、 新技术推广应用、 工法管理等技术管理工作, 为提高工程质量, 确保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鼓舞、 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大技术投入, 加快建筑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形成; 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 增加科技进步贡献率, 促进企业进展由速度效益型向技术效益型转变, 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