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防止动物病原微生物扩散, 确保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以及畜牧业生产安全, 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参照国际有关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要求, 制定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律规范》。现予公告。附件: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律规范二 OO 三年十月十五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律规范VETERINARY LABORATORY BIOSAFETY GUIDELINES 1 适用范围本法律规范规定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 实验室的分级、 各级实验室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本法律规范为最低要求。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各级兽医实验室的建设、 使用和管理。2 引用标准本法律规范引用下列文件中的条款作为本法律规范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法律规范。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9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1995)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304 号令) 《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996 农业部 7 号令)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 国家科委 2 号令)GB 14925- 实验动物 环境与设施GB/T 1548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16803-1997 采暖、 通风、 空调、 净化设备术语GB/T 14295-93 空气过滤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B/13554-92 高效空气过滤器GB 50155-9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J 19-8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法律规范WS 233-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OIE 国际动物卫生法典JCJ 71-9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NF EN 12024 可呼吸空气生产标准3 定义本法律规范采纳下列定义: 兽医实验室(Veterinary LaboratorY): 一切从事兽医病原微生物、 寄生虫讨论与使用, 以及兽医临床诊疗和疫病检疫监测的实验室。动物(Animal): 本法律规范涉及的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 合法捕获其它动物。兽医微生物(Veterinary Microorganisms): 一切能引起动物传染病或人畜共患病的细菌、 病毒和真菌等病原体。人畜共患病(Zoonosis): 能够由动物传播给人并引起人类发病的传染性疾病。外来病(Exotic Diseases): 在国外存在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