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家政服务质量法律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务服务的术语和定义、 家政服务机构、 服务员、 服务内容、 服务管理、 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家务服务过程和提供家务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家务服务的管理, 涉外家务服务也能够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能够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624
1—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一部分: 总则GB/T 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 20647
8— 社区服务指南 第 8 部分: 家政服务《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 术语和定义GB/T 20647
8— 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家务服务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 家务服务员( 3
3) 为客户提供的日常家务劳动服务
2 家务服务的客户 接受家务服务( 3
1) 的家庭或个人
( 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3
3 家务服务员依法取得职业资格, 专职或兼职为客户提供家务服务( 3
1) 的人员
注:根据服务员每次服务时间的长短, 分为钟点工( 2 小时以上 6 小时以内) 、 日工( 8 小时) 、 全日制工( 24 小时) 三种
4 基本要求4
1 家政服务机构4
1 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营业执照等均要明示
2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3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基础设施, 并保持干净的环境卫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