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xx 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为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对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镇办(100 分)1、年终考评指标(60 分)(1)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政策符合情况;(8 分)(2)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准确情况;(12 分)(3)基层基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 分)(4)队伍建设、宣传服务阵地建设、工作经费和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10 分)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目标责任制落实,建立常常性协调制度和计划生育信息定期通报制度。(10 分)2、平常工作考评指标(22 分)依据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常工作考评办法。(见附件 1)3、重点工作考评指标(10 分)依据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重点工作考评办法。(见附件 2)4、农村地区考评指标(8 分)(1) 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信息沟通反馈情况;(2.5 分)(2) 省办公平台流动人口信息沟通反馈情况;(2.5 分)(3) 流动人口孕环检信息反馈情况。(3 分)(二)区直综合治理相关部门(100 分)区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二、考评范围考评指标中,年终考评指标经过区计生局组织调查组对各镇办、区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考评猎取;平常工作和重点工作考评指标经过平常考评和年终现场调查考评猎取。(一)年终现场调查规模1、 调查样本点对镇、办调查,随机抽取镇、办(含城乡结合部)不同街道的 2 个社区作为现场入户调查样本点。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现场调查涉及的区域和单位(1)所在城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2)所辖县(市)城关镇、县直单位;(3)城市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含无主管企业);(4)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二)调查时限1、 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信息:调查时限为 10 月 1 日— 9 月30 日。2、 其它信息:调查时限为 10 月 1 日— 9 月 30 日。3、 流动人口沟通信息:调查时限为 1 月 1 日 — 考评时点。三、考评方式1、现场调查实行入户走访常住人口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实地查看街道和社区工作现场,查看档案资料,核对相关部门资料,核对 WIS数据库、国家流动人口交换平台和省办公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