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188 号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经 4 月 17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 3 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7 月 1 日起施行。 省 长 4 月 28 日 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快递市场管理,保护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市场健康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经营和管理活动。 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条 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 经济贸易、公安、国家安全、交通运输、税务、价格、工商、金融、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快递市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和城市、区域处理设施的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并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土地使用、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政策优惠,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用于快递业务的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用于快递业务的车辆,应当符合邮政、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的车辆技术法律规范要求。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行有效措施,帮助中小快递企业提升企业品牌意识,结合自身优势合理定位,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推动规模化经营,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强化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建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快递市场进展需要。 第二章 经营主体 第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方可经营快递业务;未经许可,任何公民、法人或者组织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5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