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天津市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与表格

天津市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与表格_第1页
1/19
天津市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与表格_第2页
2/19
天津市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与表格_第3页
3/19
天津市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 适用于民用与一般工业建筑中智能建筑工程分部的质量控制和安全功能资料的管理。 制定的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以及其它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标准。 质量控制资料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必须采用规定中“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津资K-1(通用)]统一用表进行记录,必须采用规定中“ 记录汇总表[津资K-5(通用)]统一用表整理汇总。 2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智能建筑主要设备材料进场,必须采用规定中“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津资K-Z2)统一用表进行记录,必须采用规定中“ 材料汇总表[津资K-3(通用)]统一用表整理汇总。 2.0.1每进场批不同子分部系统设备、器具和材料应分别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应分别执行《天津市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中5.2“桥架、线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4“电线、电缆导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6“人工接地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7“接地装置、避雷、等电位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1 系统调试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的调试必须采用规定中“系统调试记录”(津资K-Z4-1)统一用表进行记录,必须采用规定中“ 记录汇总表” [津资K-5(通用)]统一用表整理汇总。 4.2 设备调试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重要设备的调试必须采用“设备调试记录”(津资K-Z4-2)统一用表进行记录,必须采用规定中“ 记录汇总表” [津资K-5(通用)]统一用表整理汇总。 4.3 系统功能检测记录 不同系统及相同系统的不同功能检测必须采用本规定中“系统功能检测记录”(津资K-Z4-3)统一用表进行记录,必须采用规定中“ 记录汇总表” [津资K-5(通用)]统一用表整理汇总。 4.3.1 智能建筑工程应按分项系统进行检测,并分别记录。 4.4 专用仪器检测结果分析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中使用专用仪器检测的项目检测记录必须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必须采用规定中“专用仪器检测结果分析记录”(津资K-Z4-3-1)统一用表进行记录,必须采用规定中“ 记录汇总表” [津资K-5(通用)]统一用表整理汇总。 4.4.1 使用相关仪器检测的项目应提供原始中文测试报告。 4.4.2 对...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天津市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与表格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