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统计的目的,主要反映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排放及治理情况,为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依据。一、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基本情况(一)年末从事环保、监测职工人数指在报告期最后一天,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1、专职环保人员指在企业从事环境管理、科研、监测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环保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数,不包括“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车间或班组中的生产人员。2、监测专职人员指企业从事环保监测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包括“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车间或班组中的生产人员。(二)年末环保设施固定资产原价指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中直接用于环保及污染治理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如:机器设备、器具、建筑物等。1、环保设施固定资产原价指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中直接用于防治污染、“三废”综合利用、环保监测仪器、仪表、装置和构筑物等方面固定资产的原价。2、废水、废气、废渣治理设施设备原价指废水、废气、废物治理设施(包括构筑物)的投资额(原价),不包括已报废设施的投资额。(三)“三废”综合利用经济成果1、“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量和工业总产值指企业利用“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已经销售或准备销售的,应计算产品产量和产品产值。2、“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利润指利用“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生产的产品,销售后所得到的利润。(四)污染环境赔偿情况1、交纳排污费总额指企业向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全年交纳排污费总额。2、污染赔款总额由于污染事故造成损失,向当地农村、个人、集体或其他企业全年付出的赔偿总额。3、污染罚款总额由于污染事故,由地方环保部门决定罚款的全年总额。二、企业工业废水排放及治理利用统计(一)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指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1221、直接排入海的工业废水量指经企业位于海边的排放口,直接排入海的废水量。直接排放指废水经过工厂的排污口直接排入海,而未经过城市下水道或其他中间体,也不受其他水体的影响。2、直接排入江、河、湖、水库的工业废水量指企业位于江、河、湖、水库边的排放口,直接排放江、河、湖、水库的废水量(包括经处理后排放的)。直接排放是指废水经过工厂的排污口直接排入江、河、湖、水库,而未经过城市下水道,不受下水道污水的影响。3、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指工业企业报告期内年排放的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量。化学需氧量(COD):是测量有机和无机物质化学所消耗氧的质量浓度的水污染指数。4、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指工业企业报告期内排放的废水中氨氮的排放量。可以通过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其中氨氮的浓度相乘求得。(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指报告期内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指标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外排工业废水量,包括未经处理外排达标的,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的,以及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的。1、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占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率,计算公式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工业废水排放量×100%2、废水治理设施数指企业用于防治水污染和经处理后综合利用水资源的实有设施(包括构筑物)数,以一个废水治理系统为单位统计。附属于设施内的水治理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计算。已报废的设施不统计在内。三、企业工业废气排放及治理利用统计(一)工业废气排放量1、工业废气排放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大气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的总量,以标准状态(273K,101325Pa)计算。测算公式为:工业废气排放量=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生产工艺过程中废气排放量(1)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指燃煤、油、气锅炉及其他工业炉窑在燃烧过程中所排废气的排放量。(2)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指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废气量。2、工业SO2排放量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