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统计的目的,主要反映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排放及治理情况,为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依据
一、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基本情况(一)年末从事环保、监测职工人数指在报告期最后一天,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
1、专职环保人员指在企业从事环境管理、科研、监测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环保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数,不包括“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车间或班组中的生产人员
2、监测专职人员指企业从事环保监测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包括“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车间或班组中的生产人员
(二)年末环保设施固定资产原价指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中直接用于环保及污染治理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如:机器设备、器具、建筑物等
1、环保设施固定资产原价指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中直接用于防治污染、“三废”综合利用、环保监测仪器、仪表、装置和构筑物等方面固定资产的原价
2、废水、废气、废渣治理设施设备原价指废水、废气、废物治理设施(包括构筑物)的投资额(原价),不包括已报废设施的投资额
(三)“三废”综合利用经济成果1、“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量和工业总产值指企业利用“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已经销售或准备销售的,应计算产品产量和产品产值
2、“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利润指利用“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生产的产品,销售后所得到的利润
(四)污染环境赔偿情况1、交纳排污费总额指企业向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全年交纳排污费总额
2、污染赔款总额由于污染事故造成损失,向当地农村、个人、集体或其他企业全年付出的赔偿总额
3、污染罚款总额由于污染事故,由地方环保部门决定罚款的全年总额
二、企业工业废水排放及治理利用统计(一)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指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