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荣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 编号:区镇租字第号 XX 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出 租 合 同 XX 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印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经济合作社内的农户将承包经营的土地出租给甲方,经甲方村民自治组织表决通过后,甲方再将该土地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开发等相关项目的生产经营
出租总面积亩 7
196 亩,其中
56 亩,土 6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经济合作社与承包地农户签订的土地出租合同)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分两段时间表述,第一段期限为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即自 2012 年 2 月 26 日起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止,对第二阶段期限描述为:“根据当时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如国家没有明文禁止或延续上一阶段政策,此合同继续有效,承包期限双方再另行约定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
乙方按田每亩每年 700 斤稻谷、土每亩每年 500 斤稻谷标准折算成现金作为租金支付给甲方所涉及农户,稻谷价格按当年 8 月 31 日当地粮站公布中等稻谷国家收购牌价为准折算成现金
上年交下年的租金,即乙方每年 9 月 30 日以前按实物折价支付第二年租金给乙方,乙方按照**区政府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镇政府的要求,将土地租金转给**镇预算外资金管理委员会,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所涉及农户
逾期不兑现,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出租权
四、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