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篇一:史上最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疑难问题及审判观点集成史上最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疑难问题及审判观点集成 | 法官说XX-04-20 潘军锋XX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统一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尺度,规范了商品房交易行为,但随着商品房销售模式的变化、房价上下波动、房地产政策的调整等原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案情日益复杂
尤其是限购政策下,大量新类型案件的涌现,如新型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关联案件等,给法院审判和律师代理相关案件带来了挑战
天同诉讼圈(微信号:tiantongsusong)今日为您推荐江苏高院潘军锋法官的文章,这也许是迄今为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疑难问题最全的审判观点集成
文/ 潘军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来源 / 法律适用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新变化商品房是我国住房市场化改革的产物, 随着商品房销售模式、销售价格、销售政策的变化,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与 10 年前相比具有新的时代特征
(一)因商品房销售模式引发的变化一是商品房买卖标的发生变化
之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主要是毛坯房, 近年来精装修房越来越多, 商品房的质量扩展到美观性和安全性
交付标准以及质量合格标准相应发生变化 , 由此对违约的认定也区别于一般毛坯房的交易
二是出现商品房与物业服务的混合合同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供暖、小区管理等物业服务, 因物业服务引发的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不断显现
三是售后包租等新的销售方式逐渐增多
售后包租由于事先收取房款
其后经常出现租金难以支付的情况, 容易引发群体性的拖欠租金纠纷
四是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增多
除开发商自行销售和商品房包销外
商品房代销的形式较为普遍, 对于代理销售计费标准的认定、违约责任的判断亦不统一
(二)因房价上下波动引发的纠纷此起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