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检测装置技术协议1.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检测装置(FKC-301)的订货,能够校验集中器、专变终端、用电管理终端和三相电能表
本技术规范未提及的技术条件需符合《Q/GDW 373-2009》至《 Q/GDW 380
6-2009》和《DL/T 698-2010 》相关规程和标准规定
2.引用标准Q/GDW 37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Q/GDW 374-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Q/GDW 375-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Q/GDW 376-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Q/GDW 377-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Q/GDW 378-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设计导则Q/GDW 379-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DL/T 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Q/GDW 129-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Q/GDW 130-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DL/T 698-2010
3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DL/T 698-2010
4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通信协议JJG597-2005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JJG307-2006 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1999 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注:上述几个标准中的所有引用标准中的所有条款均作为本技术条件的引用,不再逐一列出
3.技术条件采集终端检验装置的生产完全符合上面引用文献中的各项国家标准和规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
装置的表位数为: 16 表位 (8 个专变, 8 个集中器 )3.1 性能要求3
1 、装置精度装置精度: 0
标准表精度: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