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少春:支持“三馆”免费开放2011年6月2日来源:《中国财政》杂志2011年第8期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三馆”免费开放做好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文化惠民工程
2011年年初,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进一步向社会免费开放做了总体部署
这是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后的又一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出的重要步伐
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支持做好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把这项利国利民、关系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支持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责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要做到文化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重要载体,是传播和推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场所,是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符合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发展方向,符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内在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能够充分体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
按照中央领导指示精神,2008年,财政部与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启动实施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1743家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各级财政足额安排资金,有力地保证了博物馆、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