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制度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12 月总 说 明一、为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中国新闻出版行业的经济规模、经济结构、经营效益和进展速度等情况,给国家宏观管理和产业进展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本制度根据财政部 12 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和 1998 年 1 月 1 日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适用于所有经批准从事出版物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印刷物资供销、版权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三、<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表>中括号内的项目,由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新闻出版单位填报;非括号项目,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新闻出版单位填报。新闻出版单位所属的、主营业务以外的音像、电子出版物、报纸、期刊、印刷、复制等部门,凡独立核算的,单独填报此表,否则,由主办单位统一填报;非新闻出版单位主办的不独立核算的报纸、期刊等单位,只填报”四、损益”中的利润总额和”五、分配及其它”中的项目。四、在京中央级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集团)填报的报表,直接报送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地方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集团)填报的报表,由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五、本制度规定的报表为年报。基层单位应于翌年 2 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前报出,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于翌年 2 月底(节假日顺延)前报出。六、本制度自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原报表制度同时废止。七、本制度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解释。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表号:CW01制表机关: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77]号有效期至: 12 月 填报单位全称:(盖章) 200 年度 单 位:万元 指 标 名 称行 号年末数指 标 名 称行 号本年累计一、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1=8+11四、损益其中:(一) 流动资产合计2(一) 主营业务收入 (事业+其它收入)22 其中:1、存货(产成品)3减:主营业务成本 (事业支出)23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