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终检验管理规定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终检验规定1
制定目的本公司为加强产品品质管制,确保各工程间品质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公司产品加工过程中,各工程完工后之制品或成品需入库时,适用本规定
权责单位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抽样计划依据 GB2828(等同 MIL-STD-105D)单次抽样计划
品质特性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与特别特性
一般特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
1)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2)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要之影响者,如电气性能
3)品质特性变异大者
特别特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别特性:1)检验工作复杂、费时,或费用高者
2)品质特性可由其它特性之检验参考推断者
3)品质特性变异小者
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破坏性之试验
检验水准1)一般特性采纳 GB2828 正常单次抽样一般 II 级水准
2)特别特性采纳 GB2828 用正常单次抽样特别 S-2 水准
缺陷等级抽样检验中发现之不符合品质标准之瑕疵,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1)致命缺陷(CR)能或可能危害制品的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严重缺陷,用 CR 表示
2)主要缺陷(MA)不能达成制品的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缺陷,用MA 表示
3)次要缺陷(MI)并不影响制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 MI 表示
允收水准本公司对最终检验缺陷等级允收水准规定如下:1)CR 缺陷,AQL=0
2)MA 缺陷,AQL=1
3)MI 缺陷,AQL=2
检验依据依据下列一项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