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员需求第三条在年度经营结束前,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下一年业务目标制定各部门下一年度人力资源编制草案,征求各部门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五条年度中各部门需要增加编制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实施
第三章招聘第六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1(三)到综合管理部领取《部门岗位人员增补申请表》,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四)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七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提交应聘简历,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简历筛选后进行初步面试;(二)初试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与业务部门负责人复试;(三)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四)复试合格后,一周内向应聘人员通知结果;(五)用人部门和综合管理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六)体检合格后,综合管理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四章报到第八条被正式录用人员,根据综合管理部通知的报到时间,持相关真实证件至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到,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报道当天所有新员工须提交以下资料:2(一)个人简历、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