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教案[首页]课程名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授课专业各法学院法学专业年级2005课程编号课程类型必修课校级公共课();基础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限选课();任选课()教学目标通过系统、深入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生能够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就业能力
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考核方式考试(√);考查()课程教学总学时数34学分数学时分配课堂讲授28学时;实践课6学时教材名称劳动法学作者郭婕、刘俊等出版社及出版时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指定参考书《劳动法学》作者王全兴出版社及出版时间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授课教师李雄职称讲师单位民商法学院授课时间2006-2007学年第1学期注:表中()选项请打“√”
1XX大学教案周次第1周,第1次课编写时间章节名称第一章第一节:劳动法概述—劳动法调整对象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教学时数2时间分配授课要点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1、劳动关系的概念及其内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法律规定性
实现劳动过程在抽象意义上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交换过程,在具体意义上是劳动力与劳动报酬的交换过程
劳动过程强调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以及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人身依附属性
2、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关系的概念及其内涵
教学难点:1、劳动关系与非劳动关系的区分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强调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其体现的本质是实现劳动过程,即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交换过程
与劳动关系相区分的其它社会关系(比如承揽关系)不具有实现劳动过程的本质特征,而强调劳动结果的实现
2、正确理解并区分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有两类调整对象,一是劳动关系,二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