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政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政务公开制度是落实公开、透明、法律规范、便民、高效原则和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权利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律、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关键。民政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全面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提高行政公开水平、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化进展。二、试点范围本试点方案适用于民政局所有行政类别及层级的政务公开事项。三、试点内容(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框架。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职能和责任分工,划定政务公开范围和标准,加强政务公开的质量、时效和真实性控制,推动行政公开产品和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透明度和便民水平。(二)单位资料公开。根据规定,民政局每年将报送的下列资料列入政务公开目录:a. 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报告;b.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政策、法规及解释性文件;c. 统计、监测及评估报告;d. 有关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的业务资料。(三)依法公开办理案卷。落实公开渠道和方式,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行政审批和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日常监管活动中,有权利请求公示的,都要根据法定程序、程序和时限要求,给予公示。(四)公开财政支出和招商引资情况。每年公开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及展示活动开支细节,公示预决算、会计报表和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建立财务“一致性审核”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金融透明度。(五)政务公开宣传与培训。加强政务公开服务,宣传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等,举办培训班,普及政务公开知识,增强职业能力和信心,提高部门公开水平。四、试点时间和责任本试点工作从 2024 年元旦起执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和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排查问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各级民政局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通过必要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本试点方案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