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汉阴县富硒农副产品深加工聚集区标准化厂房暂行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汉阴县富硒食品孵化器标准化厂房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园区工业生产布局,增强园区产业配套功能,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鼓舞使用工业标准厂房孵化器,法律规范建成后的标准化厂房管理,明确产权所有人、产权管理人、产权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入驻企业制造干净、文明、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为入孵企业提供良好的进展空间和成长环境,进一步加大汉阴县富硒农副产品深加工聚集区孵化器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产业集聚和中小企业进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汉阴工业园区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管理,是指对富硒食品孵化器标准厂房区域内的日常管理,包括规划建设、物业管理及配套设施管理等
第三条 汉阴县月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对租赁园区标准厂房的企业实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指与公司签订标准化厂房租赁合同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科技研发、储存销售的企业(以下简称“入驻企业”)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第五条 入驻企业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一、依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遵守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并享受规定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接受规划、建设、环境、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税务、城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服从公司的管理,并有权对标准厂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 公司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一、依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本办法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
二、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三、对标准厂房区域内的企业实施统一管理,包括规划建设、物业管理及配套设施管理等
第三章 准入管理第七条 入驻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42024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