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泰州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泰州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家统计法律、 法规、 规章给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执法, 维护公民、 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统计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 三)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 四)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五)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 六) 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 ( 七) 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 ( 八) 江苏省统计登记暂行办法等。第三条 统计行政执法主要职责范围: ( 一)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 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 二) 检查监督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组织制定全市统计法律规范性文件; ( 三) 依照国家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依法审定统计标准; ( 四) 在市政府领导下,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市情、 市力调查, 领导和协调全市城市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 ( 五) 搜集、 整理、 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 并对国民经济、 社会进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及时向市委、 市政府和其它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统计公报; ( 六) 指导本市各部门制定统计调查计划、 调查方案, 审批和管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 七) 依法加强统计监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查处统计违法行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 ( 八) 建立、 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 九) 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 统计专业知识培训、 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 十) 承办市委、 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第四条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备案的程序及时限( 一) 申报: 制定统计调查项目的部门送审或备案时, 以部门名义发出申请审批或备案的函, 仔细填写《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登记表》。( 二) 审批: 统计部门对送审或备案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核, 提出修改意见和完善建议, 部门应积极配合, 及时作出说明和解释, 并根据修改意见仔细进行修改。统计部门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具体审核工作完成后, 以统计局名义发函批复。批复分为: 同意实施、 不同意实施、 建议暂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