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是指以谷类、 薯类、 豆类为原料, 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 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加工制成的食用淀粉, 包括谷类淀粉、 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制品是指以谷类、 薯类、 豆类或以谷类、 豆类、 薯类食用淀粉为原料, 经清洗、 磨碎、 分离、 和浆、 干燥、 成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淀粉制品, 包括粉丝、 粉条、 粉皮。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 2 个: 淀粉, 淀粉制品。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2301。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1.淀粉的基本生产流程2.淀粉制品的基本生产流程 若直接以食用淀粉为原料, 其基本生产流程直接从”和浆”开始。( 二) 关键控制环节。1.淀粉的关键控制环节: ( 1) 分离; ( 2) 干燥。2.淀粉制品的关键控制环节: ( 1) 和浆; ( 2) 干燥。(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水分超标会造成淀粉发霉变质。2.淀粉生产过程中, 分离效果不好造成蛋白质含量不合格。3.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 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 生产车间和成品库。生产企业用于淀粉制品干燥的晾晒场四周应无尘土飞扬及污染源, 地面应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材料辅砌, 平坦、 无积水; 晾晒物不得直接接触地面。淀粉分装企业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 包装车间、 成品库。(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1.淀粉( 1) 清洗设备, 如振洗筛、 比重去石机等; ( 2) 浸泡设施( 以鲜薯为原料除外) , 如浸泡罐、 浸泡槽等; ( 3) 磨碎设备, 如破裂设备、 针磨机等; ( 4) 分离设备, 如除砂旋流器、 分离机等; ( 5) 脱水设施, 如离心机等; ( 6) 干燥设施, 如干燥机等; ( 7) 包装设备, 如包装机等。淀粉分装企业的必备生产设备为: ( 1) 混合设备, 如混合搅拌机等; ( 2) 计量设备, 如台称等; ( 3) 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 如包装机等。若只是分装单一品种, 混合设备可不考核。2.淀粉制品( 1) 清洗设备, 如振洗筛、 比重去石机等; ( 2) 浸泡设施(以鲜薯为原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