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68 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我县小水电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小水电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小水电站运行规程》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某县范围内小水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 工作原则 1
1 以人为本
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2 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小水电生产资料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小水电生产事故发生;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 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统一指挥
在水电站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当班班长的应急处理指挥,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4 保证重点
在小水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人员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尽全力抢救事故受伤人员
2 危险性分析 2
1 企业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