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8〕34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XX 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三日 XX 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 近年来,随着人口增长、城市扩张,对资源的过度开采,汾河流域生态环境受到极大破坏,直接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人民群众生存质量。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的决定,有效改善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修复与保护、疏浚与治污并重、当前与长远兼顾原则,突出重点,依法治理,有效遏制流域内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使之得到修复保护,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汾河进入 XX 县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的前提下,通过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对流域内地表水、中水、矿井水等水资源合理调度,达到以下目标: (一)疏浚目标。确保汾河干流 188 公里河道常年至少保持最低生态流量及部分农业灌溉用水,恢复汾河自然流水;河道复流入渗,逐年补给兰村、晋祠泉域地下水,确保地下水位止降复升;修复河道自然形态,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改善沿河生态环境,促使适宜浅水生物生存的湿地基本得到修复和改善;力争通过 XX 县区主干道径流量达到 5 立方米/秒。最终通过对流域内各种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对传统产业的提升改造,实现绿色转型。 (二)治污目标。汾河干流兰村以上河段常年争取达到地表水Ⅲ类,兰村以下河段力争常年保持地表水Ⅴ类;对严重污染企业实施关停搬迁,使水资源和水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种树、种草,有效管护,加强流域内植被绿化和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形成自然生态良性循环。 三、分期实施目 (一)近期目标(2 年) 疏浚目标。对太原汾河干流河道综合整治,落实途水量补给方案,实施对流域内雨洪水、中水、矿坑水的统一调度应用,实现太原汾河干流常年全线复流目标;汾河河道复流输水经过渗漏段补给地下水,并对汾河流域主要地下水超采漏斗区关井限采,止降回升地下水位;严格实行节水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各类水工程,提高全社会用水效率。 治污目标。加强干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