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卫生镇(乡)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XX 市卫生镇(乡)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 申报 XX 市卫生镇(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区、县(市)级卫生镇(乡)荣誉称号满一年以上。 2、镇(乡)爱卫会组织健全,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 3、建成区通过上级爱卫会“灭鼠先进镇(乡)”的考核。 4、近两年内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5、近两年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无饮水污染事故。 6、近两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故发生。 7、建立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长效机制,全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60%以上。 8、全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参合率、参保农民健康体检率和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上一年 XX 市平均水平以上。 9、全镇自来水、卫生厕所、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上一年 XX 市平均水平以上。 10、全镇(乡)40%的行政村为 XX 市卫生村。 二、申报程序 申报以“谁申报谁负责”为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 1、申报镇(乡)应按照《XX 市卫生镇(乡)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项必备条件指标达到标准要求,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于每年 10 月底前向区、县(市)爱卫会提出创建申请。 2、区、县(市)爱卫办按照《XX 市卫生镇(乡)标准》对申报镇(乡)进行调研、指导,经考核基本符合条件者,于每年 4 月底向 XX 市爱卫会推荐。 3、推荐材料包括。区、县(市)爱卫会推荐报告(正式文件)和考核鉴定意见;申报镇(乡)提交区、县(市)爱卫会的申请报告(正式文件)、创建工作总结、实施方案、技术报告、必备条件达到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爱国卫生组织机构设置和成员组成分工文件。 二、考核命名程序 1、暗访。XX 市爱卫办对推荐镇(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基本符合创建条件的镇(乡)进行实地暗访调研,通过暗访的镇(乡)列入创建培育对象。没有通过暗访的,将延期至下年度创建;连续两年未通过暗访的乡镇,将停止申报资格一年。 2、评估。对列入培育对象的镇(乡),XX 市爱卫办将会同区、县(市)爱卫办在帮助指导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估,提出整改意见。没有通过评估的镇(乡),将继续培育,视具体情况进行再次评估。 3、考核。对通过技术评估的镇(乡),由所在区、县(市)爱卫办督促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向 XX 市爱卫办提出书面整改报告;XX 市爱卫办根据整改情况,组织专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