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砂 ( 粉) 厂防尘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英砂 ( 粉) 厂的防尘基本要求和综合防尘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石英砂 ( 粉) 厂的防尘设计与管理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748— 85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ll724 — 89
车间空气中含 50%~80%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卫生标准GBll725 — 89
车间空气中含 8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卫生标准GBl6279— 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50187— 9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TJ36— 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
工艺设计防尘要求3.1
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用湿法生产工艺
在干法生产工艺中,应采用不产尘或少产尘的工艺设备a
生产过程应密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
布置工艺设备,应同时为防尘设施的合理配置提供必要的条件,并便于操作、维修和日常清扫
输送粉状物料宜采用密闭化、管道化措施,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物料落差,缩短输送距离
厂房设计防尘要求4:1
厂址选择4.1.1
采用干法生产工艺的石英砂( 粉) 厂,厂址选择应远离居民区和其他建筑群,并位于城镇、相邻工业企业和居民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石英砂 ( 粉) 厂的产尘车间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厂房建筑4.2.1
石英砂 ( 粉) 厂的筛分、包装车间,宜采用多层结构厂房
多层厂房隔层之间、产尘工序与其他工序之间、集中操作室与产尘点之间均应进行隔断
必要时,可设置密封门
厂房内墙及屋顶的内表面应光滑平整,各层平面应做成防水地坪和防水楼板,并向地漏和排水明沟保持一定坡度,各层孔洞均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