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宣传版面【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13】13
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答: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每月多给劳动者几百元的工资,让劳动者自行去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合法吗
劳动者有辞职自主权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关于服务期的约定)
在哪两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不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答:一是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二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劳动者出现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事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a情形下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何时终止
答: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时终止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1:作的年限,何满-年支付-个月l资的标准支付
六个月以l不j荫-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l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七年度职e月平均[资~10的,i句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拨职工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