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0 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 4 月 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经过,现予以公布,自 7 月 1 日起施行
1999 年 7 月 12 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
局长 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一条为了法律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她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阻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 、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它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