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现代企业职工持股信托方案研讨12024 年 4 月 19 日企业职工持股信托方案一.制定职工持股信托方案的背景职工持股,作为中国企业改制和建立有效激励制度的重要手段,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但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困难。(1)职工持股会的法律主体地位,一直没有得到中国法律的明确认可。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 人,大部分企业采纳工会或员工持股会的形式持股。但中国的<工会法>规定,工会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主要是一个政治性组织。对员工持股会,中国各地有许多地方规定,大部分地方的规定中,员工持股会不具有法人资格。在唯一的全国性的员工持股会的试点行业-外经贸行业,员工持股会能够在当地的民政部门注册成为社团法人,也因为民政部 的文件(民办函[ ]110 号),不但停止审批了新的员工持股会,而且以前的员工持股会也因此停止换发社团法人证书。因此,当前经过工会或员工持股会进行持股,已经失去了法律上的支持。(2)另外,在职工持股的融资、持股职工参加企业管理、股份分红、股份转让、退出、预留股份等方面,实际操作中都需要一个载体来进行管理。(3)因此,现实迫切需要创新出新的员工持股会的法律载体和管理载体。企业职工持股信托,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二.制定职工持股信托方案的目的(1)解决职工持股的法律载体问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解决职工持股的出资融资问题;(3)保管职工持股账户的资产,并对其中的实股和虚股账户进行管理;(4)经过投票表决权信托有效实现职工参加企业管理;(5)落实股利分配、送股、配股、转增等;(6)合理解决股份退出、退出变现等问题;(7)建立预留股份储备和备用金;三.方案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1.信托公司作为职工持股的法律载体在员工持股会不能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不适作为持股法人的情况下,能够将职工持有的股份信托给 XX 公司进行管理、处分和收益分配。XX 信托公司以法人名义参股企业。信托关系中,受托财产的”法律所有权”一般让渡给受托人,受托人只享有管理该信托财产的收益权。从法律的角度看股权信托,受托人(XX 信托公司)是股票的”法律所有人(legal owner)”,委托人是股票的”受益所有人”。在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和交易所的股票过户登记系统上(如为上市公司),股票的所有权登记在受托人的名下。中国<信托法>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信托资产,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资产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可是,对于信托登记的性质、效力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