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建筑施工脚手架实用手册(含垂直运输设施)》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图纸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普洛斯(齐河)三期项目,含1栋单层锅炉(A12)、1栋单层门卫和2栋单层钢结构仓库(A-10、A-11)
位于德州市齐河园区北路以北,名嘉东路以西、名嘉中路以东
钢结构仓库的结构形式为门式钢架
A-1、A-11库均为四跨,跨度为24m-24m-24m-25m;含局部夹层,双坡屋面,檐口高度11
70m,屋脊高度13
15m;主要功能为仓库,仓库地面货物堆载为50KN/m2
本工程建筑设计标高±0
00m等于绝对标高的数值,A-10、A-11库为23
325米;锅炉房(A12)为22
60米;门卫方为23
50米;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总用地面积79311平方米,建筑面积47416平方米;其中A-10建筑面积23532平方米,A-11建筑面积23305平方米,A-12建筑面积39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89平方米
建筑层数:仓库A-10/A-11一层为主,局部二层;建筑层高:一层层高4
5米,二层层高6
仓库净高:10.5米(仓库地面到梁底或安装物最低点),但檐口附件净高不小于9
仓库净空高度10.5米,A12一层,层高6米;门卫一层,层高3
A-10/A-11库火灾危险等级:丙类二项火灾危险性仓库;设计耐火等级:A-10库/A-11库/A-12一级,门卫二级
A-10/A-11库主体为门式钢架结构;A-12/门卫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耐久年限为50年
三、脚手架方案选择本工程考虑到施工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故在选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