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川铁塔 通信基站市电引入施工技 术 规 范 书中国铁塔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二〇一五年一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 概述1.1 本技术法律规范书( 以下简称法律规范书) 是中国铁塔四川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方) 向为招标方提供沟通市电引入施工服务的厂商( 以下简称投标方) 提出的总体技术要求, 投标方应以此作为依据, 以投标分公司为单位, 分别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建议书, 同时本法律规范书也是报价的依据之一。1.2 投标方在建议书中, 对本法律规范书中所提及的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 应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投标方亦可根据自己服务的具体情况, 在建议书中提出建议, 并附加详细的说明。1.3 对本法律规范书各条目进行应答, 应答为”满足”、 ”部分满足”或”不满足”, 并给出具体、 详细的说明, 同时提供所运行环境的详细要求。对本法律规范书各条目的应答不得使用”明白”、 ”理解”等词语, 凡采纳”详见”、 ”参见”等方式说明的, 应指明参见文档中具体的章节和页码。1.4 投标方若对本法律规范书中的部分要求不能满足或者有不同于本法律规范书相关要求的其它建议, 也应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 否则认为投标方能够按本法律规范书要求执行。1.5 投标方应承诺所提供的服务应完全符合投标方申明符合的标准, 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方提出的要求。1.6 工程完成后, 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共同参加进行初验, 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投标方应无条件免费进行整改。1.7 系统试运行期结束后, 进行最终验收, 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书。1.8 投标方对于法律规范书的疑问能够经过书面材料与招标方联系。在规定的建议书提交最后期限以前, 招标方将以书面材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给予答复。在技术谈判的各个阶段, 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方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澄清, 投标方应以书面资料给予正式应答; 所有各阶段的技术澄清文件都将作为合同附件。1.9 招标方有权在招标截止日前 15 天内, 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法律规范书, 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法律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1.10 对投标方技术建议书的要求投标方的技术建议书应包括( 但不限于) 以下主要内容: ( 1) 对招标方法律规范书的点对点应答; ( 2) 各类服务详细的报价清单。( 3) 投标方在建议书中应详细说明施工组织计划、 施工能力、 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 4) 招标方、 投标方责任分工; ( 5) 测试及验收程序.二、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