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罗斯科·庞德,20 世纪美国社会学法学的奠基人,其法学思想兼收并蓄,系统而稳健,博采众家之长,既承继霍姆斯法学思想中有用主义的倾向,又极为推崇耶林的目的论思想 、利益学说。庞德初次提出“社会工程”这一概念是在《法律史解释》一文中,后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和《法律的任务》中有了进一步的进展。其社会控制理论结合了柯勒法律与文明关系的学说和罗斯的社会控制学说。《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共分四章,分别是文明和社会控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任务、价值问题。一、文明和社会控制作者通过对法律的不同历史进展阶段中各法学家不同观点的比较,说明其为什么要从法律的理想成分来探讨法律,为什么从文明的观念、从作为维护文明之方法的社会控制的观念和从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或一个方面的观念出发来探讨法律。庞德以文明为起点提出社会控制理论,他认为,文明是各门社会学科的出发点,是人类力量不断地完善、进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者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本性最大限度的控制。(P10)究其主线,社会科学需要讨论的是人类自我扩张的本性的控制,一方面要控制个人欲望使之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另一方面是通过控制使人类内部协调一致借以实现对自然的控制,即是通过对每个人施加压力来迫使其保持其本分来维护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明社会,同时制止他做反社会的行为。庞德根据历史经验总结重要有三种社会控制的手段,分别是道德、宗教和法律,这三者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血亲组织社会中,法律的任务是维护个血亲集团之间的和平,对于集团内部的关系解决依靠其内部纪律解决,在这种情形下大部分社会控制由血亲集团的内部纪律、共同的伦理习惯、宗教组织解决。随着血亲集团的消逝,道德的作用渐趋减弱;尽管政治组织社会已然建立,由于有教会、教皇等有效组织(教会法院和教会法律体系)的支持宗教仍然是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英国直至宗教改革才逐渐减弱宗教的影响;西罗马帝国覆灭直至十二世纪)自十六世纪以来,社会政治组织已经位于首要地位,政治组织具有事实上的对强力的垄断地位,社会控制一方面是国家的职能,并通过法律来发挥作用,其他社会控制手段从属于法律,法律成为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但并不能仅依靠法律进行社会控制,还需要辅以其他间接但同样重要的手段——家庭、家庭教养、宗教、学校教育。(p15)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