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砌石挡土墙支砌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砚山县平远镇水城加油站工程项目的挡土墙支砌施工劳务工作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达到协议规定的预期目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砚山县平远镇水城加油站工程项目二、工程地点:砚山县平远镇三、工程承包内容:砚山县平远镇水城加油站工程项目的挡土墙支砌施工劳务工作(乙方所承包的施工范围由甲方现场指定,结算工程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后实际确定)
第二条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劳务分包的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施工内容中所需的人工,按照甲方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的挡土墙基坑浮土清理、浆砌石砌筑、沉降缝设置、泄水孔预埋管道、勾缝、抹面、成品保护,并协助甲方报验
第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一、合同价款及结算依据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承包并经甲方验收后实际确定
完成浆砌石挡土墙成品圬工综合单价为:人民币80
00元/m³,(大写:捌拾元/每立方米)
(此单价不含税)上述单价为结算时的最终单价,不以市场波动、政策调整、人工涨跌等原因做任何形式的调整
二、付款方式根据完成工程量,经过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验收工程量80%的价款,剩余15%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最后5%为两年的质保金
支付方式根据甲方财务部门相关规定,采取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
第四条工程工期一、工程工期由于项目线路长、涉及新旧道路施工,工作面分散、工期紧,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土方回填、机械、物资等方面因素进行调配、安排施工面,因此该合同工期根据具体施工段落具体确定阶段性施工工期,详见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