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劳动部【发布文号】劳社部发[2000]3号【发布日期】2000-01-28【生效日期】2000-01-2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现将《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0年一月二十八日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继续把两个确保放在首位,逐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抓紧完善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各项事业的发展。一、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其他生活保障工作(一)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认真办好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进中心、签协议。继续坚持按三三制原则筹集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实行重点监控,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做好破产关闭企业和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中的职业安置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二)大力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实行下岗职工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力争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人数大于当年新增下岗职工人数。进一步落实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展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检查。总结和推广发展社区服务业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经验,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下大力气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落实经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妥善安置大龄下岗职工的办法和措施。坚持实行城乡统筹,继续做好民工有序流动工作。(三)逐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指导和推动东部沿海地区和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开展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安置再就业,转向享受失业保险,并直接走向劳动力市场就业的试点。推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评估,增加资金投入,加快建设和有效运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重点做好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工作。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社会化的服务网络和现代化的工作手段。积极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工作。(四)积极推进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进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通过联合、集团化、建设综合基地等方式优化培训资源配置。大力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技术工种就业准入制度,完善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题库,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推进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组“”“”织开展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在职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积极推行创业培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办小企业。二、进一步做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五)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基本养老金当期支付,不发生新的拖欠。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城镇各类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全覆盖。加大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实行养老保险费全额征缴,全额征缴率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六)逐步补发过去拖欠的养老金。原行业统筹企业过去拖欠的养老金,在核实后由中央财政拨款补助;地方统筹企业拖欠的养老金,由地方负责补发;对差额缴拨期间因企业原因造成的拖欠和未参加统筹企业拖欠的养老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督促企业补发。(七)保持原行业统筹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的正常运行。切实打破封闭运行,将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养老金发放纳入省级管理。做好原行业养老金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