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劳动部【发布文号】劳社部发[2000]3号【发布日期】2000-01-28【生效日期】2000-01-2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现将《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0年一月二十八日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继续把两个确保放在首位,逐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抓紧完善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其他生活保障工作(一)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认真办好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进中心、签协议
继续坚持按三三制原则筹集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实行重点监控,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
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做好破产关闭企业和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中的职业安置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
(二)大力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实行下岗职工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力争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人数大于当年新增下岗职工人数
进一步落实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展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检查
总结和推广发展社区服务业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经验,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下大力气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落实经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积极探索妥善安置大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