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青海省第二批中小学老师招聘加分说明及要求 青海省第二批中小学老师招聘加分说明及要求 根据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 青海省第二批中小学老师面对社会公开招聘报名指南》(点击查看)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网上报名经过后,须携带相关证件于 6 月 15 日至 19 日到报考岗位所在市州人社局对加分条件进行现场审核登记,否则,按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处理。 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32943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教育厅 (老师工作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咨询热线电话:1233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部) (一)少数民族 报考民族地区(各自治州或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到现场审核。将实行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 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处理。 (二)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审核; 以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以及在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证明。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不加分。 (三)特岗老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 以前招聘的“特岗老师”须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开具任中小学校特设岗位老师,以及未纳入中小学校编制的证明,并到省教育厅老师工作处审核确认。 2. 招聘的“特岗老师”须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开具在职中小学校特设岗位老师,以及 2 年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并到省教育厅老师工作处审核确认。 3.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特岗老师”不加分。 (四)教育和卫生见习岗 1.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人员是指:根据《关于<青海省老师见习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老师〔 〕37 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 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见习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人〔 〕53 号)文件规定,由市州组织招聘的在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见习岗位人员。 2.属于见习岗计划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学校或卫生院)出具证明,并到当地县级教育局(或卫生局)和人社局审核,再到所属市州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必要时还要提供各市州招聘分配的相关文件。已经是机关事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