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科技大学旅馆事业管理系建教合作合约书明新科技大学(以下简称甲方)承(以下简称乙方)之协助,合作培育旅馆人力资本,提供学生校外实习机会训练专业技能,从而使学生成为旅馆服务及管理能力的人才,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下列各项条款:一、甲、乙双方组成实习辅导小组,由明新科技大学旅馆事业管理系实习委员会代表暨乙方代表共同组成,实习辅导小组任务如下:1
召开协调会,解决学生实习问题或讨论双方合作事宜,以利甲方教学与乙方营运的配合
实习期间甲方分发学生至乙方各单位实习,实习学生除接受甲方实习委员会管理外,亦接受乙方实习单位主管之指挥监督,遵守公司政策及工作规则
实习期间双方派专人负责指导与考核,藉以督促学生校外实习的能力训练
乙方负责监督学生实习训练与生活辅导,如遇情节重大情事,得由双方开会议定提前终止实习,并通知家长协同处理
其它有关建教合作校外实习事项
二、实习期间:自民国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之职责:1
协助乙方遴选分发实习学生
协助乙方实习训练内容或课程,访视辅导实习学生,提供学生考核资料
通知实习学生接受乙方半年单位轮调安排
负责约束选派之实习学生,切实遵守乙方所安排实习单位工作及作息规定
四、乙方之职责:1
提供甲方实习学生员额与专业训练课程,唯不使学生担任非相关及危险性工作
安排甲方实习学生半年单位或职务轮调,并提前通知学生与甲方实习委员会访视老师,但实习学生于柜台、订房、与餐厅内场三项职务得免除轮调
非约定之学生实习单位异动,须征求本系实习委员会同意
实习期间负责实习学生工作时间内之生活管理与实习成绩之考核
实习期间给予实习学生每名每月新台币元正之实习津贴,并依劳动基准法及其它相关法令为实习学生办理劳保、健保
实习期间应给予实习学生比照一般职员之休假与福利制度
其它有关实习事项,依劳动基准法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