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培训的机构要求、培训方式、培训等级、培训师资要求、场地与设施设备要求、培训课时要求、培训内容、有效性评价、培训档案管理及监督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T 10944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居家养老 elderly home care 老年人不离开常住居所,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 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 3.2 养老护理员 nursing staff for the elderly 经过培训合格,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行、代办、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体育、紧急救援、安全守护和法律援助等服务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4 培训机构要求 开展居家养老护理员技能的培训机构应符合相 关 的要求。 5 培训方式 5.1 培训方式分类 培训分 为内部 培训和外 部 培训两 种 方式。 5.2 内部培训 5.2.1 由 具 备相 应资质 和工 作 经验 的人员向 受 训人员介 绍 法律法规、安全条 例 、理论 知 识 及基 本护理操 作 。 2 5.2.2 邀请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人员,通过讲座的方式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 5.2.3 组织受训人员现场观摩,提高受训人员服务技能。 5.2.4 通过个案分析,提升受训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5.2.5 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及技能比赛等活动。 5.3 外部培训 5.3.1 组织参观考察学习培训。 5.3.2 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6 培训等级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等级划分,设定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7 培训师资要求 7.1 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 7.2 培训五级(初级工)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应具备两名理论教师、两名实习指导教师。两名理论教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具有本职业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两名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7.3 培训四级(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