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的财税处理一、劳务派遣服务的税务处理按照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缴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缴税
(一)全额缴税1、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式如下: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税率(6%)—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式如下: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征收率(3%)(二)差额缴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缴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式如下: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征收率(5%)(三)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缴税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按照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开票方法(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销售额实行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可对计税销售额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差额扣除部分按零税率另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