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 同 书 建 设 单 位(甲方): 布展施工单位(乙方):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布 展 施 工 合 同 建 设 单 位 (甲方): 2 布展施工单位(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规划展示馆布展工程的相关事宜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展厅布展设计及施工 4
建筑面积: 约 平方米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设计施工一体化 6
工程内容: 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展厅多媒体设施、展板、图片的制作、安装和完善,以及配套工程的安装,局部吊顶、地面面层的铺饰,模型制作及配套灯光、流媒体及互动软件制作、多媒体放映片及设备,LOGO 设计表现制作等
布展项目内容是由乙方所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工程造价清单所示的内容,为本合同签订的依据
合同生效后,乙方在 15 日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报甲方审核
二、 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3 三、 质量标准 布展质量标准: 合格 四、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应预付项目总款的 5 0 %
方案优化通过发包人审核、施工人员进场正式开工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 30 %
内装饰主体工程过半、隐蔽工程、布线工程初步完工,电子设备进场,待甲方在上海对模型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场安装前,经甲方核对签认,支付乙方项目总款的 3 0 %
布展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经甲方核对签认后 7 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款的 1 0 %,审计结算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