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电 网 调 度 规 程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二 O O 二年十月关于颁发《山东电网调度规程》的通知 为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经济和优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电网实际,集团公司对一九九八年一月执行的《山东电网调度规程》重新进行了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多次组织有关发电厂、供电公司的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认真的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查批准,现予颁发
望各单位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本规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上级调度规程抵触者,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上级调度规程为准
本规程自二OO 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山东电网调度规程》即行废止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二 OO 二年十月九日山东电网调度规程 1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调度管理………………………………………………………………… 第一节 调度管理的任务……………………………………………………… 第二节 调度设备管辖范围划分的原则……………………………………… 第三节 调度管理制度………………………………………………………… 第四节 检修管理……………………………………………………………… 第五节 出力管理……………………………………………………………… 第六节 负荷管理……………………………………………………………… 第七节 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 第八节 调度运行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 第九节 机网协调管理 第十节 新设备投产运行的管理……………………………………………… 第十一节 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 第十二节 调度通信的运行管理………………………………………………… 第十三节 调度自动化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