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法学案例分析辅导(下)·1.1996年3月,20岁的刘灿在河东宾馆招聘中,经考核被录用为服务员,宾馆与刘灿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公司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刘灿在合同签字时,对该条款比较犹豫,经其同学、朋友劝导:"找个工作不容易,五年后你年龄也不大,就签了吧
"刘灿于是与该宾馆签订了该劳动合同
1999年5月,刘灿与其恋爱两年的朋友李斌可结婚,因李的单位正在分配最后一次房改房,为了房子能够分得大一点儿,刘灿怀了孕
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与刘灿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写道:"鉴于合同乙方刘灿违约,甲方通知乙方,决定自即日起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应在本月内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领取本月份工资……"
刘灿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1)该宾馆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
(2)刘灿应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题要点:(1)该宾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合理,也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该宾馆与刘灿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性,而强制劳动者签订在合同期限内不准结婚的霸王合同
刘灿与该宾馆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这一条款上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2)刘灿享有带薪产假的权利,即在法律规定的产假期间,该宾馆不应停发其工资刘灿有在劳动合同期间结婚的权利
2.某乡镇服装厂聘用的职工中80%为女性,为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1996年,经与部分职工协商,并征求了半数职工的意见,制定了该厂的有关劳动规章
该规章规定,本厂职工带薪产假为60天,双胞胎假期延长十天
同年10月6日,工周红产下一对双胞胎,国庆节开始一直休假
产后身体恢复较慢,到该厂规定的产假期满也没有上班,为此,该厂从12月10日起停发了周某的工资
周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