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原则 第一部分 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原则概述 一、幼儿园教育教学原则 幼儿园教育教学是幼儿教师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以增强幼儿体质,发展动作;传授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既要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又要注意教育的侧重点
从确定和实现幼儿教育的目的任务来看,教与学是一个双边活动过程,既受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制约,又受人类的认识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制约,是一个复杂的有规律的过程
为了使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圆满实现幼儿教育的目的任务,幼儿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按照一定的教育教学原则组织幼儿活动
幼儿园教育教学原则,是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一般原理和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它是根据幼儿教育的目的、任务和幼儿的年龄特点制定的,反映了幼儿园教育教学过程的客观规律,是幼儿教师长期教育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
幼儿园教育教学原则贯穿于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是幼儿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幼儿园教育教学原则的形成与发展 我国幼儿园教育教学原则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为理论基础、以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为指针、以幼儿园教育教学规律为依据、以我国广大幼教工作者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为主要源泉,在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实践经验和对传统的幼儿园教育教学经验改革与创新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因此,它既有客观性,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是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普遍适用的、所应遵循的教育教学原理
幼儿园教育教学原则是根据以下几方面提出的
(一)幼儿园教育的目的的任务 教育目的是培养合乎质量的人才,是教育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