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页,共 6备份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备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备份管理工作应由信息技术部门安排专人负责
备份管理人员负责制订备份、恢复策略,组织实施备份、恢复操作,指导备份介质的取放、更换和登记工作
日常备份操作可由备份管理人员或机房值班人员完成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信息技术部所有关键系统的备份管理工作
第二节备份策略第四条备份频率:一
对于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各种业务和财务系统数据须每天进行备份;二
数据被大规模更新前后,须对数据进行备份;三
在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发生重大改变前后,须对系统和应用程序进行备份
具体备份策略请参见附件一
第五条备份数据保留时间: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各种业务数据须保存十年
第六条备份存储和备份介质管理:一
对数据、操作系统以及程序的备份,须保存在两份介质中,一份存放在本地,另一份存放在异地;二
备份介质,无论是存放在本地还是异地,须确保存放场所的安全,保证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三
在备份介质上,须有唯一标识,标明备份的内容和日期;四
在本地和异地建立一份备份介质目录清单,用以记录备份介质的位置、内容和数据保留期限等
第七条备份恢复测试:备份介质中的数据须至少每个月进行恢复测试,以确保备份的有效性和备第 2页,共 6第 1页,共 6份恢复的可行性
第八条备份截至销毁:一
备份介质销毁必须经过相关管理人员授权后才可执行,并由专人对该销毁行为进行记录;二
若备份介质中存放机密数据,在销毁之前,须对备份介质进行处理,使备份介质中的数据处于不可读取状态;三
备份介质销毁后,须在《备份介质登记表》中注明已销毁
第三节备份操作管理第九条备份申请及备份策略的制定需要经过申请部门填写《数据备份申请表》,提出具体的备份要求,包括备份内容、备份周期等,交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及信息技术部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