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路运输合同(供参考,不同货物细则有差别)甲方(托运方):乌苏市天山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项目部 乙方(承运方):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乌苏市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运货物起止地点及发货人1
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1
2 甲方托运的其他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1)甲方发出物资需求计划指令至乙方(2)乙方回复认可同时组织运输计划(3)乙方领取提货手续凭证派发车辆装运(4)收货单位验签(5)甲方依据回单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3.1 甲方及发货人至少提前 24 小时以书面传真或电话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
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到货地址、收货人及联络方式等信息
3.2 货到后甲方必须及时组织所到货物的验收卸车
3.3 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支付运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4.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 、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等,概由乙方负责
4.3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货物名称起运地点收货地点数量(吨)运距(公里)单价(含油、不含税)单价税额(11%)价税合计备注沥青以实际拉运量为准以实际打表为准备注:1
以上运价为含税价不含装卸费
2 如遇国家出台治超政策或上调汽柴油价格幅度超过我方承受范围,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保障物资及时运输到位
货损≤3‰视为合理损耗范围,应按出厂数量验收签字认可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5.1 结算方法为:每月对账完毕按 70%支付运费,乙方需交付有效凭证和符合国家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