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路运输合同(供参考,不同货物细则有差别)甲方(托运方):乌苏市天山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项目部 乙方(承运方):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乌苏市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运货物起止地点及发货人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1.2 甲方托运的其他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第二条:操作流程(1)甲方发出物资需求计划指令至乙方(2)乙方回复认可同时组织运输计划(3)乙方领取提货手续凭证派发车辆装运(4)收货单位验签(5)甲方依据回单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3.1 甲方及发货人至少提前 24 小时以书面传真或电话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到货地址、收货人及联络方式等信息。3.2 货到后甲方必须及时组织所到货物的验收卸车。3.3 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支付运费。第四条:乙方责任4.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 、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4.2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等,概由乙方负责。4.3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货物名称起运地点收货地点数量(吨)运距(公里)单价(含油、不含税)单价税额(11%)价税合计备注沥青以实际拉运量为准以实际打表为准备注:1.以上运价为含税价不含装卸费。 2 如遇国家出台治超政策或上调汽柴油价格幅度超过我方承受范围,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保障物资及时运输到位。3.货损≤3‰视为合理损耗范围,应按出厂数量验收签字认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5.1 结算方法为:每月对账完毕按 70%支付运费,乙方需交付有效凭证和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可在运费中扣除。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准确、不及时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实行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6.2 结清所有运费后本合同自行解除。第七条:文本及时效7.1 本合同一式肆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