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330MW)工程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技术协议书需 方: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供 方:青岛国电蓝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方: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二 00 四年一月.成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 1 月 5-9 日,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需方)、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方)、青岛国电蓝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于成都就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一期 (2×330MW)工程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达成如下协议:1. 总则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一期 (2×330MW)工程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以下简称废水处理)系统总承包项目,包括所有工艺、电气、控制系统设计及成套供货和土建、采暖通风、给排水、照明等专业资料的提供;它提出了废水处理系统功能设计、供货、结构、性能、安装、电气、控制、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最新要求,并具有成熟的设计、供货、调试和运行经验的优质废水处理设备及其控制系统和相应服务。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1.3 假如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需方认为供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协议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要求。1.4 本技术协议要求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1.5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及运行一年以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供方免费修理或更换;若因需方的不当行为使系统损伤,由供方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1.6 供方对废水处理成套设备(含辅助设备)及其控制系统,并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负有全责,达到设计要求和满足运行需要。1.7 本技术协议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并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8 供方提供的设备、仪表、控制系统及其有关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使用国际单位制(SI)。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若文件为英文,同时附中文译文。1.9 供方配套电动机满足下列总的要求:项目功率等级电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