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刊登后至获准上市前,拟发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的,应于该事项发生后第一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说明,主承销商和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应出具专业意见。如发生重大事项导致拟发行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发行人应撤回申报材料。2、董事会决议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前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3、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确定发行对象为公司前 10 名股东,则除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锁定 36 个月外,其他 9 名股东(非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需锁定 12 个月。4、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可以只提供相关资产 1 年 1 期主营业务进展情况和经审计财务信息摘要。5、若申请增发的上市公司申报时前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 6%,同时公司本次发行前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 6%,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无需提交发审会审核。6、申请配股的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常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 6%,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无需提交发审会审核。7、报送申请材料后,拟上市主体的审计机构,由于收到证监会的处罚,拟上市主体决定另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则需重上发审会。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加权平均年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20%(含 20%)以上的,应对差异原因进行详细说明。9、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为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且应当使用自由资金或其他渠道募集的资金进行认购。10、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其境外净资产总额不低于 1 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 5 亿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净资产总额不低于 1 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 5 亿美元,无论何种方式取得股份,三年内都不得转让。1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国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在上市公司与外国投资者签订定向发行合同后,由外国投资者向商务部报送申请材料。12、外国投资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在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方与外国投资者签订转让合同后,由外国投资者向商务部报送申请材料。13、外国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其拥有的境外子公司("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还应向商务部提交其母公司对投资者投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函。14、在省内从事水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