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常州市行政中心及服务中心食堂运行管理服务合同甲方: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乙方:常州师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行政中心 6 号楼一、二楼两层大厅为机关食堂自选餐厅(面积 4500M²);二楼西侧餐厅为自助餐厅(面积 260 M²);一、二楼北侧为食堂厨房、冷库、粗加工场地等(面积 900 M²)。一、二楼自选餐厅(约 1000 个餐位)及自助餐厅(约 100 个餐位);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食堂、厨房(面积 380 M²)、二楼包厢(面积 60M²)。2、常州市行政中心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期限为二年:20 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 15 年 12 月 3 1 日 。3、费用支付每年二中心食堂费用合计为 万元( 万元整),其中拾万元作为考核奖励基金,甲方分 12 次支付给乙方。甲方每月 10 日前支付当月费用,乙方需开具相应费用的发票。4、供应方式行政中心一、二楼食堂大厅为自选式供餐,每天供应早、中、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晚餐,二楼自助餐厅为自助式供餐,每天只供应中餐(休息日、节假日不供应)。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餐厅大厅为自选式快餐,并供应适当品种的点心、小吃,二楼为包厢(休息日、节假日不供应)5、甲方职责⑴.负责采购、验收、保管、餐券销售、成本核算及核定饭、菜价格,菜单安排制定。⑵.监督指导乙方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和机关用餐需求,组织加工制作和销售。⑶.监督乙方人员用工安排。⑷.负责提供食堂内所需厨房设备、设施及餐饮用具;负责给行政中心食堂提供窗口 IC 卡刷卡机 10 只、给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提供窗口 IC 卡刷卡机 4 只及 IC 卡结算服务;负责网络处理。卡机、设备维修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人为造成而损坏的,则有乙方负责费用及维修)。⑸.负责提供电话 1 门。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⑹.提供食堂水、电、燃气的使用。⑺.提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低值易耗品(抹布、拖把、笤帚、餐巾纸、洗涤精、一次性口罩手套等)。⑻.为乙方人员工作时间内提供免费简餐。⑼.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三金缴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等提高,甲方有义务补足乙方由此增加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公司承担的三金费用、钟点工工资等。⑽. 因甲方的服务需求(如节假日加班、大型活动接待、工作会议等),要求乙方员工加班的,所产生的加班费用,按实由乙方向甲方当月结算,加班费用的执行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6、乙方职责⑴.负责组织食堂各类供应品种的加工制作和销售以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