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合同概述第一节1.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和同事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一致的协议。广义与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合同是指任何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狭义的合同仅指民事上的合同,是指确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协议。(2)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一个当事人不可能形成合同。(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一、 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的概念及合同成立的条件(P17-18) (一)合同订立合同订立又称为缔约,是当事人为了建立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示以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状态和过程。合同的订立描述的是缔约各方自接触、洽商直至达成合意的过程,是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体。(二)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一种状态,主要标志就是订约方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三)合同成立的要件有:第一,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合同当事人。第二,必须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意思一致。第三,合同成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只有要约而没有承诺,合同关系是不存在的。合同的成立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意味着当事人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目的。 二、 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P18-19) (一)要约的概念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报价,是合同成立的必经阶段。从一般意义上说,要约是一种订约行为,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中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就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是要约人,要约发出的对象为受要约人。要约是合同订立必经的阶段。(二)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完整和具体。3、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同时要约人同意受要约的拘束4、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的生效,大陆法系实行“到达主义”,普通法系实行“投邮主义”) 三、 要约邀请的概念、特点及其与要约的区分步骤(P19-20) (一)概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要约邀请是指发出要约邀请的人希望对方给自己发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