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订立 1、甲去某县城出差,迷路于一乡间小道,正愁无计,迎面开来一辆新桑塔纳车(车窗上贴着“新手磨合期,感谢关照”字样),甲拦下轿车,问司机乙能否将带往某县城,乙说:“我是新手新车,你不怕出事就上来。”甲二话不说就上了车。距目的地 3 千米处,乙因打错方向,撞路边树上,导致甲右臂折断,花去医药费 1 万元,其他损失 1 万元。现甲向法院诉称:我请求乙拉我,乙同意我乘车,我们二人之间便成立合同,今乙履行合同过程中使我受伤,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损失万元。乙辩称:我与甲之间并无合同关系,我的车窗上贴”新手新车磨合期,感谢关照”字样,我已告甲,我是新手新车,你不害怕出事就上来,而甲用自己的行为表明他同意承担出车祸的风险,从而构成风险自负。因此,我不应该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甲、乙之间是否成立合同关系? 第一章 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订立 2、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须是特定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要约必须使受要约人明白是谁发出的要约,发要约人方可做出承诺。如,匿名信就不能构成要约。 【小例子】
夏天,街边卖冰棍的小贩为了招揽顾客会叫卖。 假如他吆喝“冰棍、清凉解暑的冰棍!”,这就只是一个要约邀请,他是为了吸引人们来向他询价; 假如他吆喝“冰棍、红豆冰棍,五毛一根!”,这就可以构成要约了。 第二章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订立 【小案例】 孙某欠李某 1000 元,并有欠条载明。其后孙某还欠款给李某,并在原条上注明“还欠款 800 元整”,同时,李某出具了收据一张给孙某。后李某继续向孙某索要欠款时,双方发生争议:李某主张孙某尚欠 800 元,“还”读 hai。孙某认为“还”应读 huan,以已还 800 元为由拒绝付款,并称李某出具的收条被遗失。 第二章 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订立 (2)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使其效力归于消灭。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和撤回都意味着取消要约,并且都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实施。二者的区别在于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并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之内。 第二章 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订立 (四)承诺的效力 1、《合同法》 26 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