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砂/碎石材料采购合同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金额合计 人民币(大写):1、上表中砂/石料单价包括:砂/石料的原材费、装车费、运费(含通行费)、原材自检费、矿产资源费和各项管理费及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上表中砂/石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合同签定的价格不可调整
3、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的验收单实际数量为准
二、料场地点及供货期限1、料场地点:
2、供货期限:
三、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一)、质量验收:1、质量指标:(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河砂: 规格要求
碎石: 规格 (连续级配),无风化、无杂质,无水锈,压碎值< %;针片状总含量≤ %;含泥量≤ %------注:(质量指标因工程项目不同,可根据相关规定,按需要自行调整)2、材料必须符合甲方承建工程业主的文件要求及施工法律规范技术指标规定,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
3、乙方的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随时抽样检验
4、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供应进场的砂/碎石的质量、规格进行现场验收
5、砂、石料的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符合《公路工程路面原材料试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验规程》,甲方、监理办、指挥部全部验收合格
(二)、数量验收:1、以甲方收料场地的地磅(辅助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2、甲乙双方在甲方施工场地(拌合场)验方,共同监督确定砂/石料的密度值
3、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
(界定含水量: 砂≤ %、 碎石< %)
四、装车、运输1、装车: 乙 方负责装车,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运输:由 方负责组织自卸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