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一: “成长贷”合作协议甲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乙方:xx 银行**分行鉴于:甲方是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下属从事扶持科技企业进展的事业单位,为帮助区内科技企业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甲方拟于近期推出“成长贷”贷款支持计划,拟通过向银行承担风险代偿责任的方式,引导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分行,有意参加甲方的“成长贷”贷款支持计划,同意在甲方推举的企业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支持。为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事项1、甲方根据相关政策,组织区内企业申报“成长贷”贷款支持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推举,经乙方评审通过后给予企业发放贷款。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承诺为甲方推举的企业提供贷款,甲方承诺为乙方本协议项下发生坏账损失的贷款提供风险代偿。 3、对获得本协议贷款的企业,已还清贷款本息且没有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以及满足甲方对销售额成长指标的,甲方按3%/ 年的利息补贴率对贷款企业进行贴息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项目推举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成长贷”业务贷款资料清单》收集企业资料并对贷款申请企业进行初审,甲方对贷款申请企业资料初审时可邀请乙方共同参加,初审合格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甲方将企业名单向乙方推举。2、贷款发放前,甲方按附件格式向乙方出具《“成长贷”项目确认书》,乙方在收到确认书后方可放款,否则甲方不承担风险代偿责任。甲方撤销对原有企业推举的,应及时将撤销推举的书面指令送达乙方,但乙方收到指令前已放款的企业甲方不应撤销推举。(三)合作期限1、双方为实施“成长贷”贷款支持计划的合作期限暂定为一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合作期内甲方向乙方已出具《“成长贷”项目确认书》的业务,甲方应继续按本合同约定提供风险代偿。2、甲方为本协议项下贷款承担风险代偿责任的期限为企业借款期间。(四)甲方权利义务1、本次成长贷贷款总额为 2 亿元,由乙方及其它金融机构共同完成,甲方准备总额 2000 万元的风险准备金用于承担风险代偿责任。2、本协议项下的贷款发生坏账损失时,甲方以风险代偿准备金为乙方提供风险代偿。甲方为单个企业代偿的比例不超过该企业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 %,但是为所有企业代偿的比例不超过乙方完成的贷款总额的 1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